2025年11月,澳大利亚的财政舵手和金融护航者携手将《公司法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法案》(Corporations Amendment (Digital Assets Framework) Bill 20-25)送至联邦议会的殿堂,此举如同为我国金融江湖注入了一股全新的活力。他们打算将“数字资产平台”和“通证化托管平台”这两位江湖新秀纳入《公司法》的调控范围,让它们在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的监管庇护下,安心成长。
此举,就像是在澳大利亚的金融大树上,挂上了一串串金色的果实,标志着澳洲在保持原有税收基调的同时,通过立法补全了加密交易与托管业务的监管体系,逐步从底线监管模式转型为以平台与托管为核心的全方位金融监管模式。本文将带领大家从澳大利亚现有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出发,一探究竟数字资产框架法案的精髓及其监管理念的华丽转身,并评估该法案对加密货币交易所与托管机构的合规成本、商业模式及跨境布局可能带来的蝴蝶效应,为行业内的侠士和研究者们提供一把锐利的剑。
在“数字资产框架法案”的剑还未出鞘之前,澳大利亚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江湖主要由税收监管、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监管(AML/CFT)以及零散的金融监管三大门派组成,
188bet备用网址。
在税收监管这一门派中,澳洲并未为加密资产设立新的税种,而是将它们纳入现有的普通税法之中。2021年,澳洲税务委员会(Board of Taxation)联合多家中介机构对加密资产及相关交易的税务处理进行了全方位的审查,并于2024年发布了评估报告。报告显示,现行的税法已经能够有效应对加密资产的征税问题,因此,澳洲将继续沿用现有税法规则,
188金宝博官网。
在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AML/CFT)这一门派中,澳洲已经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律框架,要求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与可疑交易报告的义务。
在零散的金融监管这一门派中,澳洲根据“加密业务是否与传统金融产品相似”的标准来判断是否适用金融监管法律。如果某种加密资产构成了证券、衍生品或管理型投资计划的一部分,那么相关活动就会落入ASIC的监管范围;反之,典型的“纯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及不涉及衍生品的交易平台通常不受金融监管。
总的来说,在“数字资产框架法案”出台之前,澳洲已经初步构建起了一个多层次的治理框架。如果该法案最终得以通过,将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明确监管边界与主体义务。
🧡 数字资产框架法案的核心逻辑可以概括为:先定义平台,再将其视为金融产品,最终通过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AFSL)对平台运营者进行规制。具体内容包括:
首先,法案在《公司法》中引入了两类新的金融产品:数字资产平台(Digital Asset Platform, DAP)与代币化托管平台(Tokenized Custody Platform, TCP)。其中,DAP是指那些代表客户持有数字代币的“设施”,比如中心化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托管钱包服务;TCP则是围绕着现实世界资产的代币化展开,例如以实物黄金、房地产或债券为基础发行的代币。
一旦DAP与TCP被认定为金融产品,它们的相关服务(包括发行、交易撮合、托管、提供建议等)原则上都需要持有AFSL牌照。澳大利亚财政部明确指出,相关企业必须接受ASIC的金融监管,其基本义务与传统金融服务提供者相同。
此外,法案在制度设计上展现了差异化思维。例如,为低风险平台提供AFSL豁免,具体包括“低价值业务”与“非核心服务”两类;同时明确“托管质押”与“非托管质押”的区分,避免对底层开源协议施加不可操作的合规义务。
在操作层面,法案确认不会直接将比特币、以太坊等开放...(内容已截断)
